关于开展庆祝2023年教师节 暨尊师重教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9个教师节,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23〕4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庆祝2023年教师节暨尊师重教宣传月系列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躬耕教坛,强国有我
各单位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引导教师深刻认识在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中肩负的光荣使命与重大责任,以“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省师德先进个人、首义学院师德标兵为榜样,牢固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与抱负,以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努力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尊师主题宣传月活动(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各学院(部))
九月为尊师主题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尊师文化建设,营造重教良好氛围。通过举办主题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荆楚好老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讲好师德楷模、身边好老师故事,全方位展示我校新时代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在首义学院唱响尊师重教、教育强国的主旋律。
(二)开展表彰活动(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工部、各学院(部))
学校举行庆祝第39个教师节表彰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学校将于9月8日—10日期间开展“城市亮灯”感念师恩尊师公益活动,在主校区、嘉鱼校区公共LED屏幕上为教师“亮灯”, 字幕内容为“躬耕教坛,强国有我”“老师,您好!”“老师,您辛苦了!”“教师节快乐!”。同时学校官网设置庆祝教师节背景图片,引导全校师生感念师恩、礼敬教师。通过“亮灯”活动,与广大教师共度节日,进一步激发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四)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各学院(部))
召开教师、辅导员代表座谈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庆祝第39个教师节主题“躬耕教坛,强国有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教师自觉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崇高使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全面落实惠师政策(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不断完善教师薪酬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教职工资源配置,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活力。持续推进“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合力营造安心从教的教育环境,进一步激发教师干事创业活力。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教师节庆祝活动暨尊师重教宣传月活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务实之风、简朴之风,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隆重热烈而又精简高效地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要精心组织,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赢得师生关注支持,弘扬尊师风尚,让广大教师成为庆祝教师节活动的主角,度过一个富有成就感、荣誉感、幸福感的节日。
各单位做好活动的相关记录(包括活动记录、照片、视频、活动总结等材料),作为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支撑材料和学年度工作考核的备查材料留存,并于9月30日前将活动记录材料电子版向教师工作部报备。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