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薪金代发与日常报销结算分设账户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发布者:罗翔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体教职工:
为了统筹安排资金和便于管理,财务处计划从2024年起,将教职工的工资薪金代发与日常报销结算分设账户进行管理。工资薪金仍通过华夏银行进行代发,日常报销结算款将通过招商银行进行代发。
请各部门统计并填报相关教职工的信息(见附件《教职工报销结算卡登记表》),对于已经持有招商银行储蓄卡的教工,请登记好卡号;对于尚未持有招商银行储蓄卡的教工,请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各部门统一收集后,于2023年12月20日前交到财务处,学校将联系招商银行进行单位批量开卡。
财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