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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发布者: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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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6号)予以转发,详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740/s3864/202401/t20240104_1098007.html,请各单位查收。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本科专业调整工作做好谋划准备。
教务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