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鄂高师〔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选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本次选派学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人,各院(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1人申报,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择优推荐。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安排
1. 院(部)推荐(2024年4月17日-4月24日)
各院(部)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下学年拟外派教师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将填写好的《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于2024年4月24日17:00点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逾时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申报人请务必确保《推荐表》《一览表》中各项内容均填写完整,且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信息完全一致。
2.学校遴选及报送(2024年4月26日-5月7日)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择优推荐,并于2024年5月7日17:00点前报送省高师中心。
3.省高师中心推荐遴选(2024年5月8日—5月22日)。
省高师中心根据选派条件及指标情况,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审核推荐材料,通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于5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送武汉中心。
4.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在申报前与所申报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
院部推荐阶段可只取得导师口头同意,待学校确定推荐名额后申报人员须提前请申报学校的导师及管理部门在《推荐表》中最后两栏填写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如确有不便,可由申报导师手写同意接受的说明,并签字。说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与其他纸质、电子材料一起提交。
2.申报者一旦录取,院(部)要对其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安排,保证其全程参与学习,不得退出或延期,确保我校推荐名额完成,避免造成推荐名额的浪费。无故未成功注册或中途退出的,将缩减甚至取消我校下年此项目的名额指标。
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鄂高师〔2024〕1号)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