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课程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发布者:林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自《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院教〔2024〕22号)发布以来,各单位积极开展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教务处根据各单位前期反馈情况,对推荐指标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及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1.“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及“特色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各单位推荐指标可增至3门/类别。
2.“特色课程建设项目”的拟立项建设指标增至4-10门。学校已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及学科基础课程可申报此类别,且不受《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此类别“总体要求”的限制。“特色课程建设项目”中“其他类”指标单列,各单位可推荐指标为2门。
教务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