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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教学单位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发布者:肖春 阅读次数: 【字体:

全校各教学单位、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2023-2024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院发〔2023〕4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本学期末对教学单位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教学单位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宏观管理和决策;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崇光、路海华

常务副组长:金鑫

成  员:李桂兰、吴波、邹星庐、金国杰、李雪、王洪波、景奉杰

2. 考核工作组

组  长:景奉杰

成  员:全校各单位负责人

目标考核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责任单位

内容

预评和自评

6月20日前

各职能部门

进行预评,填报《教学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主要观测点预评表》;

6月27日前

各教学单位

结合职能部门预评情况进行自评,填报《教学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主要观测点自评表》;

6月30日前

发规办

向职能部门反馈各教学单位自评情况;

7月2日前

各教学单位

完成考核支撑材料建设;

现场考核

7月 3日

全校各单位

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核查支撑材料;

7月5日前

发规办

汇总考核结果;

发布考核结果

9月

经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后,发布考核结果,确定有申报“创新奖”资格的教学单位由发规办统一通知准备申报材料。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安排,由学校考核小组对申报“创新奖”单位进行评审。

组织评审“创新奖”

三、核查支撑材料具体安排

教学单位学年度工作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为减轻各教学单位工作负担,各职能部门提前梳理本单位观测点,由发规办发布不需要准备支撑材料的观测点清单(见附件)。

2.各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各教学单位按考核要求准备支撑材料时,应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单位工作风貌,凸显本单位的工作重点、亮点与工作特色。材料与考核指标体系三级指标要求相对应,不能“文不对题”。

4.各职能部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统一评判标准,按时提供预评结论。现场核查材料时,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达标观测点应在检查过程中及时与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沟通,做好详细记录。填写考核结果内容简洁、严谨。

五、绩效奖酬兑现

教学单位考核结果与本单位学年度绩效奖酬挂钩。本次考核结果的绩效奖酬计划于2024年10月份发放。

附件:不需要准备支撑材料的观测点清单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2023-2024学年教学单位考核

不用准备考核支撑材料的观测点清单

1.4按OBE模式开展教学运行管理(仅申A单位准备)

4.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4.2教学任务落实

4.3试卷审核及送印

4.4试卷质量控制

4.5考场管理

4.6教材选用及管理

4.7新开课和开新课

5.1学生成绩管理

5.2学生学籍异动

5.3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

5.4毕业生考研工作

5.5本科生四级通过率

6.1推行学生专业技能测试工作

6.2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6.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6.4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7.2课堂教学效果评价

7.5质量月报完成情况

7.6专项评估

12.1日常档案工作

12.2学生档案的整理移交

13.1专业文献选审

13.2专业纸本图书年生均借阅量

14.1党的组织与建设中“党建在线发稿量”(以组织部统计为准)

14.2党员教育与管理中“党费缴纳时间”(以学校党费账户收到时间为准)

14.3党员发展的规范性建设中“党校合格率”(以组织部统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