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汇报会暨校级审核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0 发布者:陈蕾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院发〔2025〕8号)工作进度安排,为保证我校参评专业数据填报质量,现组织召开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汇报会暨校级审核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汇报对象
我校截至2024年有在校生的39个本科专业。
二、审核人员
校领导、职能部门工作组各部门负责人(见《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三、汇报时间
汇报会拟于3月25日(第五周周二)召开,视汇报进度适当延长至3月25日晚至3月26日上午。原则上同一个学院的专业集中进行汇报,若有专业负责人有教学任务可适当调整,请各学院专业监测评估联系人将各专业汇报顺序于3月21日(第四周周五)12:00前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陈蕾,电话:88010016。
四、汇报方式
由专业负责人现场登录湖北省专业监测评估平台,汇报指标达标及建设情况,监测且参评专业汇报时长15分钟,监测但不参评专业(包括已停招专业、无毕业生新专业)汇报5分钟。
监测且参评专业(共计31个)汇报内容如下:
(一)合格评估观测点
1.汇报直接取用国家状态数据平台的相关指标的达标情况(汇报整体达标情况即可,对可能扣分指标做说明,涉及观测点:1.5、2.1、2.2、2.3、2.4、2.5、2.6、2.7、2.8、2.9、2.10、4.5、5.1、5.2、5.3、5.4、5.5);
2.按二级指标“指标说明”汇报10个专业填报指标(涉及观测点1.1、1.2、1.3、1.4、3.1、3.2、4.1、4.2、4.3、4.4)达标情况及支撑材料建设情况。
3.本专业合格评估达标情况(预测分值)及存在风险。
(二)创优指标点
1.汇报本专业在全省布点情况及自评预估等级;
2.汇报定量指标具体数据达标情况;
3.汇报定性指标材料撰写及支撑材料建设情况。
仅监测但不参评专业整体汇报达标情况及存在问题即可。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专业务必保证填报数据准确性,支撑材料全面性、规范性,各职能部门务必总体协调所辖观测点数据填报及指标建设情况,校级汇报前各学院务必组织自检自查,并对存在不足的数据及材料进行整改,未完成学院自查自检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参加校级汇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