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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汇报会暨校级审核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0 发布者:陈蕾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院发〔20258号)工作进度安排,为保证我校参评专业数据填报质量,现组织召开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汇报会暨校级审核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汇报对象

我校截至2024年有在校生的39个本科专业

二、审核人员

校领导、职能部门工作组各部门负责人(见《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三、汇报时间

汇报会拟于325日(第五周周二)召开,视汇报进度适当延长至325日晚至326日上午。原则上同一个学院的专业集中进行汇报,若有专业负责人有教学任务可适当调整,请各学院专业监测评估联系人将各专业汇报顺序于321日(第四周周五)12:00前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陈蕾,电话:88010016

汇报方式

由专业负责人现场登录湖北省专业监测评估平台,汇报指标达标及建设情况,监测且参评专业汇报时长15分钟,监测但不参评专业(包括已停招专业、无毕业生新专业)汇报5分钟。

监测且参评专业(共计31个)汇报内容如下:

(一)合格评估观测点

1.汇报直接取用国家状态数据平台的相关指标的达标情况(汇报整体达标情况即可,对可能扣分指标做说明,涉及观测点:1.52.12.22.32.42.52.62.72.82.92.104.55.15.25.35.45.5);

2.按二级指标“指标说明”汇报10个专业填报指标(涉及观测点1.11.21.31.43.13.24.14.24.34.4)达标情况及支撑材料建设情况。

3.本专业合格评估达标情况(预测分值)及存在风险。

(二)创优指标点

1.汇报本专业在全省布点情况及自评预估等级;

2.汇报定量指标具体数据达标情况;

3.汇报定性指标材料撰写及支撑材料建设情况。

仅监测但不参评专业整体汇报达标情况及存在问题即可。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专业务必保证填报数据准确性,支撑材料全面性、规范性,各职能部门务必总体协调所辖观测点数据填报及指标建设情况,校级汇报前各学院务必组织自检自查,并对存在不足的数据及材料进行整改,未完成学院自查自检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参加校级汇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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