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进阶型津贴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0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进阶型津贴评审发放办法(试行)》(院人〔2020〕23号)文件(以下简称《发放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当前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从即日起启动进阶型津贴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发放办法
1.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达到《发放办法》规定条件者,可申报进阶型津贴。
2.年薪制博士绩效考核合格,若满足评审要求,亦可申报进阶型津贴,但同一支撑材料不可同时用于年薪制博士绩效考核和进阶型津贴申报。
3.津贴的发放将按照《发放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及否决条件
1.教学骨干津贴、学术骨干津贴的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开展进阶型津贴评审工作的通知》(院人〔2023〕8号)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教学突出人才津贴、首义名师津贴、学术突出人才津贴、首义学者津贴的申报条件,按照《发放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3.否决性条件按照上述两个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说明
(一)年限及时间界定
1.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当年发生教学事故计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近三学年教学学生评教、学年度考核结果统计时间涵盖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
4.近三学年教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教学学生评教分
统计范围仅限于本教学单位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不包含退休返聘教师、实验员、辅导员。
(三)其他说明
1.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等,具体立项名单以学校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准。
2.校级“教学奖励”涵盖教学成果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教学质量奖、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获奖名单以学校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时间安排
(一)6月21日前: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并公示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个人完成申报。
(二)6月28日前:各单位评审组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7月5日前:各单位需公示推荐人选名单至少三个工作日,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9月30日前:教师发展中心协同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五)10月15日前:将审查结果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并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环节。
(二)申报工作遵循自愿原则,禁止代报。
(三)申报人须确保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无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将取消其三年内申报进阶型津贴的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申报教师及所在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项目需严格按照《进阶型津贴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执行。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进阶型津贴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3.进阶型教学津贴申请表
4.进阶型学术津贴申请表
5.2024年度进阶型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
6.单位公示证明
7.学生评教占比统计表
8.进阶型津贴申报及否决性条件(纸质版)
武昌首义学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