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龄教师管理规定执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银龄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研究决定对2024年申报且通过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认定的银龄教师(教育部未公示名单),执行《武昌首义学院银龄专任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暂行)》(院人〔2024〕3号)文件精神。
各院(部)办公室按照文件中的要求协调安排好此项工作。其中:
一、教学为主型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自2025-2026学年起,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60学时。其他类型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学工作量按照文件执行。
二、超工作量课酬事宜按教务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银龄教师科研工作量抵扣及科研成果奖励事宜依据科技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教学工作量及待遇调整自202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五、请各位银龄教师仔细研读新管理规定,明确自身职责与权益,积极配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如有疑问,可及时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
附件:2024年申报且通过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认定的银龄教师名单
武昌首义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