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实《武昌首义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院人〔2023〕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我校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5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并对2024年获批的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培养周期
培养对象:试用期满,年龄在35岁(含)以下,中级及以下职称,且具有教学或科研培养潜力的自有专任教师。
培养周期:三年,旨在通过系统培养,促进其快速成长。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指标
1.申报条件:严格遵循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历学位、教学科研成果等要求。
2.各单位申报指标不得超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总数(已获进阶型津贴的教师不计入内)的10%。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5日前:各教学单位需根据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积极组织并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2.9月1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审批表》及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以全面展示其教学科研能力和潜力。
3.9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与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确保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4.9月3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示。
5.10月15日前:学校与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培养与管理
1.教学科研条件:培养期内,各教学单位将为培养对象提供必需的教学及科研条件,在教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其按计划开展活动。
2.成长档案:各教学单位建立培养对象成长档案。
3.考核制度:培养对象须接受学校和教学单位的考核,包括学年度考核及期满验收考核。
4.违约责任:培养对象在培养期满后五年内不得调离学校,违反规定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学校将追回培养期的全部费用。
五、2024年获批的培养对象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2024年入选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2.完成时间:2025年7月9日。
3.考核方式:
·培养对象填写考核表,撰写学年度考核总结报告及培养期满总结报告,汇报完成培养计划的情况。
·各院(部)根据培养对象培养计划的完成进度,对选拔培养对象进行学年度考核,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视情况组织复核或抽查。
六、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选拔工作,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也希望广大青年教师积极响应,抓住这一宝贵机遇,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2.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和标准,认真组织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培养对象的培养成效。
附件:1.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审批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