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3 发布者:陈丽娟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嘉鱼教学改革基地:
为了更好的配合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工作,完善新的资助体系,请各学院、嘉鱼基地按照《武昌首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院学〔2020〕5号)文件,对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建立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一.认定范围: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大一(不含专升本)、专科学生由嘉鱼基地组织认定;
2.大一专升本、本科学生由各学院组织认定。
二.认定档次: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
三.所有获各类资助的学生务必认定入库, 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学生等十三类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以上十三类学生之外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由各学院、嘉鱼基地留存备查。
四.操作流程和信息上报
1. 此次认定操作通过 “学习通”APP完成,系统开放时间为: 10月13日—10月19日,请在开放时间内使用“学习通”APP---“首页-智慧首义(学生)”---困难生申请,学生填报个人申请信息,辅导员审查,各学院、嘉鱼基地完成审核流程。
2.10月23日前,由各学院、嘉鱼基地确认信息并完成填报《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和《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学生处,学校核定后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贫困生档案是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嘉鱼基地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加强对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务必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
学 生 处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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