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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5】16号 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及拟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1 发布者:雷敏 阅读次数: 【字体:

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切实提升实验教学效果,规范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根据《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教[2025]25号,见附件1),现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及拟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

1.认定范围

各课程归口单位已开设一轮及以上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实验课程(含附属于理论课内的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下同)名单,以各专业提交教务处备案并录入教务信息系统中的课程为准。实验课程统计口径与学校报送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表保持一致,即包括附属于理论课内的上机、实验、实践及独立设课的上机、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

为稳步有序推进工作,项目认定分两个阶段完成,2025-2026-1学期完成各专业春季学期实验课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2025-2026-2学期完成各专业秋季学期实验课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

2.认定程序

1)任课教师申报。任课教师填写《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附件2),报课程归口单位教务办公室,并准备相关材料。

2)课程归口单位认定。课程归口单位组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论证审核并签署认定意见。

3)报教务处备案。经各课程归口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春季学期课程2025年11月28日之前、秋季学期课程2026年5月29日之前,报教务处206办公室备案

3.认定材料要求

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封面、版权页和相应的实验项目部分,实验教案(认定实验项目内容部分),上一轮教学学生实验报告2份,学生实验成绩单,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及其他需要提供专家审查的材料。

   二、拟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包括对实验课程原有实验项目进行改造升级后新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以及新开实验课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应提前一个学期完成实验项目申报工作。

2.申报程序

1)任课教师申报

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由实验课程负责人填报《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报系(教研室)审查签字。

2)课程归口单位审核

系(教研室)审查通过的拟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报学院实验教学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各教学单位对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可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充分论证:①结合实验室条件提出拟开设实验项目的主要内容、难点、创新点及方案设想;②综合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③确定可开设的实验项目及开设计划;编制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及对学生实验报告的要求。

3)报教务处备案

经学院实验教学负责人签字审核通过的拟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填入《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2026年春季学期开课课程2025年11月28日之前、2026年秋季学期开课课程2026年5月29日之前,报教务处206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好已有实验项目的认定及拟开设实验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所有实验课程都应结合专业情况,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大纲要求,在保证基础性实验的前提下,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项目,逐步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实验项目一般按2学时为最小基本单位。有3个及以上实验项目的实验课程,至少开设一个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各专业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含附实验的理论课)的比例,应达到教育部教学评估的要求,原则上理、工科类专业不低于80%,其他专业不低于60%。

2.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根据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参照《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质量标准》(附件5),分学期对各教学单位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评估,评估“优秀”的实验项目,学校予以表彰,评估“不合格”的实验项目,取消其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资格。评估结果(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比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评估不合格比例等)作为学年度教学单位工作考核相关指标重要参考依据。

3.相关报送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06室),电子版请发送QQ:990422479,联系人:陈明,电话:88426183。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

附件3: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附件4: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5: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质量标准

教务处

2025年10月11日

全文及附件下载:教务【2025】16号 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及拟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