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基础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8 发布者:曹希炜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需对全校范围内长期使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开展基础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长期在校内使用的各类无人机设备。
二、登记时限
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登记工作。
三、登记方式
通过扫描附件二维码在线填报登记信息;
四、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办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学院办公室负责统计教职工及单位信息,学工口负责统计学生信息,行政部门单独统计),将本部门无人机登记信息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保卫处治安消防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华杰
联系电话:88039110
办公地址:行政楼一楼102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确保按时完成信息登记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无人机基础信息登记二维码;
2、无人机信息登记表。
保卫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