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5 发布者:罗萍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基地)分团委: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校团委拟举办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
二、参赛组别
赛事聚焦科技创新攻关与商业模式创新成效,拟设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新消费与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7个组别:
1.先进制造:鼓励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工业母机、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具身智能、高端仪器、低空经济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2.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基础软件、网络安全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3.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鼓励围绕脑机接口、生物制造、高端医疗装备、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4.新能源新材料:鼓励围绕绿色能源、先进材料、氢能和核聚变能、绿色环保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5.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鼓励围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生物育种、食品健康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6.新消费与文化创意:鼓励围绕新大众文艺、国潮文创、沉浸式消费、农文旅融合、品牌运营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7.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鼓励围绕智慧城市、智慧政务、社区服务、供应链服务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三、参赛要求
1.竞赛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学生合作参赛。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4.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5.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
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此项竞赛的积极性、主动性,并积极为参赛项目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和项目建设条件。
2.学院(基地)推报(即日起—3月20日)
各学院(基地)对上报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可推报2—3个项目参加校赛,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汇总填写《XX学院2026年“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学院上报文件夹命名:**学院2026年“挑战杯”大赛报名资料。
参赛项目按要求提交参赛作品材料,应包括:(1)《武昌首义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1);(2)20页以内PPT项目介绍材料;(3)商业计划书;(4)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专利证明、第三方应用证明等)(参赛项目如选择“已创业”,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5)如有,可提供项目介绍视频,大小限制在100M内且仅支持MP4格式。
3.校赛选拔阶段(2026年3月下旬)
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委,对推报作品进行答辩评审,结合文本和路演答辩表现评审出获奖作品。遴选优秀作品代表学校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
4.重点项目培育(2026年4月)
校院协同对拟将参加省赛的项目进行集中指导、打磨和提升。
五、奖项设置
根据校赛评选结果分别评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颁发证书。在省赛、国赛中获奖者,将按照(院发〔2025〕16号《武昌首义学院创新创业竞赛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奖励。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扩大参与覆盖面的同时严格把关项目质量,严格审核参赛材料,确保真实、完整、规范,保障赛事有序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邀请近年获奖师生或校内外专家举办宣讲会、经验分享会、培训会等,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3.把握导向,务求实效。注重实践导向,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学科、专业、行业优势,发掘企业、校友资源,做好跟踪培养,服务更多学生成长发展。
附件
2.XX学院2026年“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校团委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