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集中上牌工作的通知(试点)
发布时间:2026-03-10 发布者:曹希炜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定于3月11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集中上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自3月11日上午9:00开始,至3月14日17:00结束。
(每日具体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办理地点
总图书馆右侧小广场(靠近保卫处一侧)。
三、办理对象
需在校内行驶、持有本人名下合规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确保相关人员知晓办理时间和流程。
2.请各位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校园卡/身份证)及需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前往指定地点办理。
3.为保障现场秩序,建议各单位教职工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前往。
4.办理现场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停放车辆,依次排队办理。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位,谢谢配合。
咨询电话:88427842,马老师
保卫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