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开辟“晨读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30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满足读者早上读书的需求,图书馆决定每年在在进入初冬时节(每年10月开始)为读者开辟“晨读室”,其地点位于图书馆总馆一楼学术报告厅,每天的开放时间为早上7:00——9:00,请各位读者认真遵守如下规定:
- 读者凭图书证或者手机一卡通刷卡入馆,从总馆103室进入晨读室。非本校者一律不得入馆。
- 为使晨读室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所有食物、饮料都不能带入室内。
- 严禁随地吐痰。垃圾纸屑要丢入垃圾桶。
- 严禁任何形式的充电,严禁吸烟。
- 对晨读室内的各项公共设施不得人为损坏,如有发现一律按规定赔偿。
- 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室内环境。
- 上午9:00图书馆工作人员将关闭晨读室,请读者配合
图 书 馆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