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辅导员值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7-04-20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处文件
学发[2007]9号
学生公寓辅导员值班管理制度
为落实学校《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结合我校思政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值班管理制度。
一、辅导员值班的意义
学生公寓是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生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辅导员进驻公寓值班,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学生的动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学生的思想教育、行为养成、安全教育等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细致,是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值班地点:各系学生公寓辅导员值班室;
值班时间:当日19:00—次日6:30。
三、辅导员值班工作职责
(一)主动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养成健康、文明的习惯;督促学生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
(二)不定时巡视、抽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晚归、就寝、按时熄灯等情况,制止违纪违规和不文明现象,对违纪违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三)热情接待学生及其家长来访,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四)冷静对待和处理突发事件,并根据事态发展和情节轻重向所在系学工办、学生处或学校总值班室汇报。
(五)指导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公寓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升公寓文化活动的层次和品位;协助做好党团组织进公寓工作,积极发挥学生干部、党员等学生骨干的作用。
(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于当晚23时左右向学校总值班室汇报当日情况;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具体要求
(一)当日值班的辅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晚上必须在学生公寓就寝;在公寓楼栋宣传栏的醒目位置公布自己的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二)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的来电或来访,热情耐心地向学生解释和回答各种问题,在接待来访和走访学生寝室时,必须注意自身的形象。
(三)值班时间内负责做好公寓楼学生的思想工作,处理相关问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辅导员若遇家庭、身体、学习等实际困难不能值班,应提前向所在系和学生处提出要求(特殊情况除外),在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辅导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对于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值班员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五)值班员在接到紧急电话后,应在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有关情况。
学 生 处
二OO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