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总校表彰的学生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04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做好推荐总校表彰的学生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5月31日接总校《关于在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现结合总校的评先要求,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总校通知分配我校的评先名额
先进学生党支部8个,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5名,优秀学生党员47名。
二、我校做好推荐总校表彰工作的要求
1.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2007]4号)分配的名额不变,为保证能推荐部分学生党支部由总校表彰,各系党总支推荐先进党支部时尽可能推荐一个学生党支部。
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评选条件是: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职务半年以上。各系党总支可推荐1名,不占用原优秀党支部书记名额。
3.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2007]4号)分配的名额不变,只是从中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党员由总校党委表彰。推荐的名额分配为:一系9名;二系1名;三系7名;四系4名;五系4名,六系12名;七系5名;八系4名;九系1名。共47名。
4.凡推荐总校表彰的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党员上报组织部时应予以注明。
组 织 部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