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办理200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13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做好2007届毕业生离校前有关财务手续的办理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财务离校手续,现将财务处办理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处已经完成毕业生的教材费结算工作,一部分学生教材费有结余,一部分学生的教材费超支,具体名单已在财务处网上公布,并通知到辅导员。结余的教材费已经通过辅导员发放到学生,而超支的教材费由辅导员集中收缴后交到财务处,到目前为止,尚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没有交清超支教材费。临近毕业,请没交清超支教材费的学生,尽快将超支教材费交给辅导员或直接交到财务处。6月18日仍然没交的同学,我们将作为欠费记录到学费系统中。
2、欠费学生随时可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
3、6月21日财务处提前处理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截至6月20日有欠费(包括学费、教材费)的,在财务处栏目中注明欠费金额,并加盖欠费章(蓝色),无欠费的,在财务处栏目中注明无欠费,并加盖学费结清章(红色)。
4、在6月20日之后交清欠费的学生,由财务处经办人在财务处栏目中注明欠费已结清,并加盖学费结清章。
5、在财务处栏目中加盖了学费结清章(红色)的同学,办理离校手续时,就不用再到财务处来办理手续。
6、根据学校统一安排,6月27、28日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财务处将在指定地点设立财务咨询点,接受毕业生有关财务事项的咨询,具体办理工作均在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