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通知 >> 正文

关于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排课程序及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9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教发〖2007〗05号

 

各系(部)、教学基地: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排课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务处20071018日发出的“关于制订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短计划的通知”规定,请各系教学秘书务必在第9周周三前将教学短计划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全校20062007级本、专科生计划中的部分通识课程由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书,并统一排课,统一排课的课程有:“两课”、微积分、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物理实验(排课由基科部)、制图类、计算机基础语言课(C语言);其他课程由各系下达教学任务书、编排课表。

三.教学任务按以下办法下达:

(一)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共19其中2005200612周为期中结束性课程考试周、19周为期末考试周; 2007级不安排期中结束性课程考试周,18-19周为期末考试周)。各系教学秘书按已排定的时间、起止周次、合班情况向开课单位下达教学任务。

(二)遵照“依托名校办分校”的办学宗旨以及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籍管理条例,各系、部、教学基地在任课教师的安排上必须遵循“先本校,再总校,最后外聘”的原则,择优选聘任课教师,学校将加大该项工作在对各系、部、教学基地年终考核的权重。

(三)凡主讲教师需要安排助教的课程,另行下达教学任务书,并在课表的编排中加以标注,以作为计算工作量和教学检查的依据。

(四)各系负责排课的教务工作人员根据教务处审核后的短计划表和相关管理文件精神,按已定的起止周次、合班情况制作“教学任务书”(不含教务处负责下达的课程),经教学主

 

任审核、教务处审批后在12周周四前下达到各教学任务承担单位,同时将“教学任务明细表”交教务处。

(五)14周周五前回收“教学任务书”。各系、部、教学基地在收取教学任务书时,应认真检查任课教师所填写的《教学任务书》是否清楚,讲课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是否分开填写,兼课情况、职称、性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其它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四.为既能合理使用学校资源,又能满足各系、部、教学基地在同一时间进行设计性课程的需要,请各系、部、教学基地务必于本学期第14周前将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需要集中性使用教室和机房的教学安排、班级、人数报教务处,以便作统一安排。

五.理论课教学实行每周6天,每天6大节即12小节排课,实践性教学环节仍按7天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时间       节次

上午

第一大节

12小节

 

 

 

 

 

 

 

第二大节

34小节

 

 

 

 

 

 

 

下午

第三大节

56小节

 

 

 

 

 

 

 

第四大节

78小节

 

 

 

 

 

 

 

晚上

第五大节

910小节

 

 

 

 

 

 

 

第六大节

1112小节

 

 

 

 

 

 

 

(一)每天排课节次分为6大节即12小节,每小节为45分钟排课。排课节次分配比例原则上为:当天总学时数的50 %安排在上午,30 %安排在下午,20 %安排在晚上

(二)鉴于学校教室及师资紧张的状况,周四下午均可排课。

(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均应编排在课表上。上机、实验的安排要充分利用教室资源,改变已往上机、实验不安排或少安排上午的状况。金工与电工实习等教学环节因受场地、设备的限制,仍按每周七天安排。实验课应逐步做到每次实验3学时或4学时。

(四)为使课程安排更为科学和规范,原则上本校任课教师每次按两节课安排,决不允许理论课四节连排。

六.系主任需认真审核教学平衡表和课表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原则上周学时不宜超过30),并请在审核合格后的教学平衡表和课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再送交教务处。

七.各系教学秘书在制作课表时,应认真细致地填写课表表头各栏目。在“教学进程”栏目中,应填写上课、实践环节(如实习、课程设计、上机)、考试等;在“课程时数”栏目

 

中,各课程总学时必须与课表中累计学时数一致,例: “计算机概论”总学时为48,其中上课为24学时,上机为24学时,则在课表表头上应填:24+24(后24为上机学时)。另外,课表中要填写各班级的准确人数及任课教师姓名(含实践性环节指导教师姓名)。集中性教学环节的指导教师、教学地点、周次须标注在课表下方,以作为计算工作量和教学检查的依据。

八.初步定为本学期第16周周一~周五为集中排课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各系请于第17周周二将所排20052007级课表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安排教室(课表中每个教室空挡用铅笔注明学生人数),18周周前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核对课表。19周周三前各系(部)到各相关开课单位送课表等材料。

十.课表的编排,按教发[2004]07号文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务处

00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