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08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30——13:40
二、考试方式:闭卷
三、地点及安排
地点 | 人数 | 安排(听课证号码) | 监考人员 | 主考 |
18—113 | 68 | 一系(01001—01068) | 杨 琳 孙亚菲 | 庞声铎 林勇 |
18—114 | 67 | 一系(01069—01081) 八系(08001—08054) | 黄 娟 陈佃生 | |
18—214 | 60 | 二系(02001—02060) | 韩 彪 柯 妍 | |
18—215 | 46 | 九系(09001—09025) 国际学院(16001—16021) | 易霜剑 杨 瑛 | |
18—314 | 67 | 三系(03001—03067) | 陈桃芝 周 颐 | |
18—315 | 59 | 三系(03068—03088) 七系(07001—07038) | 王慧娟 杨 威 | |
18—414 | 58 | 四系(04001—04058) | 彭正才 罗 璇 | |
18—415 | 58 | 四系(04059—04095) 五系(05001—05016) 机关(10001) 后勤(11001—11004) | 刘成义 罗 蕊 | |
18—515 | 65 | 六系(06001—06065) | 汤惠敏 王爱琴 | |
18—516 | 65 | 六系(06066—06130) | 万 琼 胡 艳 | |
18—615 | 67 | 六系(06131—06197) | 陈正军 吴 娜 |
四、考试纪律:
1.考生持学生证、听课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教室及座位就坐,不得擅自变动教室或座位。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并视为旷考。
2.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前向所在单位书面申请,经党总支(直属支部)审核,党校批准,可以缓考,否则,视为旷考。
3.除书写文具用品外,其它物品(如书籍、笔记本、草稿纸、手机、快译通等)不得带入考场。若已带入考场,考试前,集中放置在指定地方。考试时,一旦查出携带违禁物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视为作弊。
4.考试中不得左顾右盼、互借文具,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交换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5.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按作弊行为处理。
6.考试作弊,成绩一律为零分,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7.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编排座位,考试中按照要求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校 党 委 党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