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24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06]28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次学生转专业工作定于本学期末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确有某种特殊原因或确有专长、兴趣,不转专业无法在本专业继续学习的2007级本科、2008级本和专科在校学生(2008级在入学时已经办理过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二、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2.文科类学生不能转入经济管理和理工类专业学习。
3.经济管理类的文科考生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学习。
三、申请时间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由本人争得家长同意后,提出正式书面申请,于2008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到本系办公室报名,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办理程序
1.转出系审核学生申请条件,经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核实家长意见后,报系主任审核,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教务员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审批表和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于2009年元4日交教务处学务指导科。
2.教务处学务指导科于2009年元5日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审批表和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分别送转入系,系主任签署意见并进行课程学分认定后,转入系于2009年元6日返回教务处学务指导科。
3.元月7日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校领导审批。
4.元月8日教务处根据校领导审批意见通知学生所在系,学生所在系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元月12日办理结束,过期不办的视为放弃。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各系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学生。
2.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入专业申请,转专业申请一旦得到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
3.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安心在现专业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
4、未达到应修满规定比例学分的学生,只能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关专业学习。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务处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