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04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定于近期开展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测试对象及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员仅限于教师及辅导员编制;
(2) 本科毕业且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且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及以上拟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人员;
(3) 本科毕业且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拟申报破格评审讲师任职资格人员(破格条件参照校人[2006]46号、[2006]47号文件);
(4) 获得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转评讲师任职资格人员;
(5) 获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拟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
(6) 获得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转评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
(7) 获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拟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人员;、
2、测试方法:
(1)采用说课的形式,由专家小组按照评分表进行量化综合评分,满分为70分(具体测试执行办法另文通知);
(2)平时教学考核得分满分为30分,由系部会同教研室根据教师平时上课表现及学生评分情况打分;
(3)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说课得分和平时教学考核两项共同组成。
3、 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由省人事考试院报省职改办审定。成绩合格者,由省人事考试院颁发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含当年)。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必要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4、 评委要求:专家考核组成员由各学科组组成,要求3名以上,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经验丰富。
5、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4日~1月8日,各单位填报《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及《评委组成情况表》(见附件),并于1月10日前交于校人事处。(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6、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拟定于下学期处开展,具体时间、方法另行下文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附件2:评委组成情况表
人事处
200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