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09]5号文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05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须知
发布时间:2009-03-11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1.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和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所规定的任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 为了统一格式,有利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符合学校规定要求,学校教务处已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标准模板发到各系、校园周边打印点和教务处网页上,请学生在进行论文打印时,选择有标准模板的打印点打印;如果学生自行打印,应按模板式样,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学校安排时间和专人进行检查,发现毕业设计(论文)不规范点达到2个以上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程序,答辩时间至少推迟一周,直至学生修改达标后再行安排答辩。
3.学生应将本人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的过程情况、设计技术问题、体会等,真实记录在《毕业设计(论文)日志》上 ,要求每周至少记录1-2次(不少于16篇),日志上记述的内容应与毕业设计(论文)紧密相关,(不得记录不相关的内容,否则,按不规范点计算),以便于导师了解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情况,并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导师必须在日志上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4.严禁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也不得文不对题。对违反此规定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具体规范点如下:
序号 |
规范点 |
达标要求 |
不规范点数 |
1 |
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
1、学生应提交书面申请,交系里留存; |
1 |
2、学生应主动与系、教研室取得联系,定期汇报个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且在学生工作日志上有相应的记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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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文文献翻译 |
参见《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附件6要求 |
1 |
3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日志填写 |
按照《工作规范》和指导教师的要求填写。 |
1 |
4 |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独立自主性 |
1、不得抄袭他人论文作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与他人作品重复率在30%以上(含30%)的不规范点数直接记为15;30%以下则用重复率乘以15得出不规范点数(向上取整数)。 |
20 |
2、论文不得文不对题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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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毕业设计(论文)打印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
见《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
每个不符合规范要求处记一个不规范点 |
6.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标准模板可以从学校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教务处
200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