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09]6号 关于开展2005级本科学生学分清理及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7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系:
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06]46号)、《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06]258号)及《关于<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校发[2007]31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级本科学生学分清理及学籍处理工作。
一、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必须是毕业当年当次(2009年6月)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才可以上网查询。其它情况学位证书一律不能上网查询。
二、学校于3月19日——3月26日对2005级学生增加一次补考。请各系对2005级本科学生所获学分立即进行清理,未修满人才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2005级学生,或学位课成绩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的2005级学生,可以按学校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补考。
三、补考结束后,各系对2005级学生再次进行学分清理,并根据学分清理结果,按以下要求进行学籍处理:
1、对已修满人才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2005级学生,毕业答辩通过的,按规定毕业。
2、学生学业成绩符合按期毕业条件,并同时满足华中科技大学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条件和时间,学生可以在2009年4月 14日前申请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
学生2009年6月毕业时,仅仅因为参加2009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未到而无法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在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公布后,凭通过的四级英语考试成绩于2009年10月12日前向华
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申请办理补授学士学位。
3、对已修满人才培养计划规定总学分3/4以上(含3/4)而又未达到毕业条件者,可以参加毕业答辩,答辩成绩合格的,发给学生结业证。结业生在结业后两年内返校完成学业者,可换发毕业证。但是按教育主管部门不得跨年跨次授予学位的规定,不补授学位。
4、对未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总学分3/4以上(不含3/4)者,不能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阶段,学生可进入2006级相关本科专业学习,继续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也可根据学生自己意愿选择专科毕业或降为专科学习。
5、专科毕业。学生所修学分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总学分1/2以上(含1/2)者,可按专科毕业。
6、专科结业或留级。学生所修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总学分1/2以上(不含1/2)者,可以按专科结业或留到2007级专科继续学习。
请各系将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分清理情况及学校规定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选择学籍异动方式,
并于2009年3月31日前对2005级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学分情况、学生选择的异动方式进行统计汇总,经系主任审查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各系按批准后方案实施。
附件:2005级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