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6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系:
根据校教[2009]5号文件规定,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定于本学期末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确有专长、特殊兴趣,或确有某种原因无法在本专业继续学习的2007级本科、2008级本科和2008级专科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生申请转专业,一般在文法、理工、经管、艺术大类内同学历层次上办理,也可在跨大类转专业。
跨大类转专业的限制是:理工类专业只接受高考入学的理工科考生;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接受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科目考核或测试,达到标准方可转入。
二、申请时间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后,提出正式书面申请,于2009年5月25日至6月1日到本系办公室报名,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在读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三、办理程序
1.转出系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教务员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审批表和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学分和本学期已开尚未考试的课程认定表于2009年6月3日交教务处学务指导科。
2.教务处学务指导科于2009年6月3日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审批表和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分别送转入系,系主任进行课程学分认定。6月5日,各系将学分认定情况和学生应补修课程返回教务处。
3、6月9日,教务处将学生学分认定情况及应补修课程名称返回到学生所在系,由学生所在系通知学生最后确定是否转专业。
4、各系于6月19日前做好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或测试准备工作,于6月25日下午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或测试(见附表),系主任根据学生成绩签署意见,教务员于2009年6月30日将申请表及意见返回教务处学务指导科。
5.7月2日前,教务处根据校领导审批结果通知学生所在系并出具相关通知。
6、学生所在系在放假前通知学生于7月6日前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各系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规定传达到学生。
2.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入专业申请,转专业申请一旦得到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
3.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安心在现专业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
4、未达到应修满规定比例学分的学生,只能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关专业学习。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务处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