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乘车证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7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办理乘车证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2009-2010学年已经开始,为做好学校班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人事处将于近期开展乘车证换发工作。9月8日 至11日为换发新证时间,请各单位将教职工原有乘车证收齐后至人事处换发新证,旧证遗失者须补交一张1寸登记照;外聘教师由所在系(部、基地)提出申请办理临时乘车证(不需要提交照片)方可乘坐班车。自2009年9月14日起,教职工及外聘教师应持新证乘坐班车,届时旧证作废。为了杜绝超载等不安全因素,保证班车正常运行,请教职工和外聘教师配合工作,自觉持证乘车,并接受有关线路司机的核对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