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本、专科生学分清理及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1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06]46号)、《关于〈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校发[2007]31号)和学校研究决定,请各系在 2008—2009学年度本、专科生学分清理及学籍异动工作安排事项如下: 一、各年级学生退学学分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本科生: 1.2006级学生所获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总学分1/2以上(含1/2)者; 2.2007、2008级学生所获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学分1/2以上(含1/2)者; (二)专科生: 1.2007级学生所获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总学分1/2以上(含1/2)者; 2.2008级学生所获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学分1/2以上(含1/2)者。 (三)对达到上述退学条件的学生,学校按退学或跟班试读、留级试读等方式处理。 (四)2007-2008学年度学分清理时跟班试读的本科学生,此次清理仍未达到应修学分要求的,按学校规定和承诺书执行或退学。 (五)自动离校,长时间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此次清理时,请将离校时间及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二、学分清理及学籍异动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时间: 各系于 (二)程序: 1.各系按《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06]46号)及《关于〈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校发[2007]31号)及本通知精神;对全校学生学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2008-2009学年度本、专科生学分清理及学籍异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经系主任审查签字后,送教务处和系总支副书记。 2.系总支副书记和学生辅导员将学分清理情况及学校规定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选择学籍异动方式。 3.各系办公室将学生选择的异动方式汇总,经系主任审查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4.经教务处审批后,各系按批准方案实施。 5. (三)跟班试读学生和留级试读学生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签字承诺书,并经家长签字同意,承诺在下一学年学分清理时,如果按所跟班级教学计划进程仍达不到升级标准,则按退学处理。 附表:1、2008—2009学年度本、专科生学分清理及学籍异动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