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本、专科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学期实际教学周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7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系: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新生第一学期课程安排的特点,请各系在编制本、专科人才培养计划时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第一学期实际教学周数和计算周学时数,第一学期周学时课程安排平均周学时数最多不超过28。
第一学期实际教学周数=当学期校历上安排的教学周数-军训2周-考试2周-新生入学与老生开学时间误差(一般2周)。
以2010级为例:
2010级第一学期实际教学周数=20周(校历安排教学周数)-2周(军训)-2周(考试)-2周(入学时间差)=14周。
请各系今后在编制本、专科人才培养计划时注意以上要求。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