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0]9号文 关于编制2010-2011学年度实践性教学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2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为了认真安排、落实2010-2011学年实践性教学工作,切实保证实践性教学的质量和效果,现将2010-2011学年实践性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实践性教学经费暂行管理办法》(校教【2008】8号);
2.《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校外实践性教学管理及经费使用办法》(教务【2008】6号)。
二、2010-2011学年度实践性教学经费预算标准
1.校外进行的教学实验,按每生每学时8元计算。
2.集中性校外认识实习(含社会调查)、生产(毕业)实习,理、工、艺术类按每生每天8元、经、管、文、法类按每生每天5元标准计算。
3.校内毕业设计(论文)耗材费:理、工类专业按每生80元计算,艺术类专业每生按100元计算。理、工、艺术类专科按每生60元计算。
4.委托校外单位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费、指导费:理、
工、艺术类专业本科按每生560元计算,专科按每生410元计算;经、管、文、法类专业本科每生按360元计算,专科按每生300元计算。
5.校外技能实习(金工实习)按每生每天20元计算。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任务实际安排,认真落实好实践教学任务接受单位,做好2010-2011学年实践性教学经费的预算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电子版)上交教务处207办公室(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88426440)。
附表一: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0-2011学年度专业实习经费计划表
附表二: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0-2011学年度校外实验经费计划表
附表三: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费计划表
华中科技武昌分校教务处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