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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0]14号文 关于明确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专职教师指导工作量、外聘教师指导费及毕业设计耗材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7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各院系(部、基地):

因《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校教[2009]72号文)中未对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专职教师指导工作量、外聘教师指导费及毕业设计耗材费标准进行明确区分,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决定:

1.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专职教师指导工作量按本科标准的0.75折算;

2.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教师指导费按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0.75×60元,并向上取整;

3.理工、艺术类的毕业设计耗材费按本科标准的0.75折算。

具体标准如下:

 

 

 

 

 

 

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专职教师指导工作量、外聘教师指导费及毕业设计耗材费标准

类别

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耗

材费

专职教师指导工作量

外聘教师指导费

本科

文管类

6.5/生

360元/生

 

理工、

艺术类

9/生

560元/生

80元

专科

文管类

6.5×0.75=5/生

6.5×0.75×60元≈300元

 

理工、

艺术类

9×0.75=6.75/生

9×0.75×60元≈410元

80×0.75=60元

 

   

华中科技武昌分校教务处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