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科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4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制订科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院、系、部、基地:
为有目标、有计划地推动我校的科研工作,指导教师开展科研,促进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制订本单位2011-2015年科研发展规划,并于
科研发展规划主要用于指导各单位科研发展、校基金立项和相关配套建设。学校科研基金立项项目原则上以科研规划方向为依据,不符合方向的不立项。
科研发展规划的制订必须要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与人才培养定位相适应,选定的科研方向须具有前瞻性,有利于科研的可持续发展,能为今后申报硕士点打基础。
科研发展规划可以按院、系、部、基地为单位制定,也可按学科(专业)为单位制订。制订本规划需集思广益,广泛发动教师进行调研,充分查阅文献资料,认真讨论,形成初稿,送学科办初审,各单位结合初审意见修改后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讨论、审定后报学科办备案。规划在执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结合学科发展和专业实际作必要调整,调整必须是自下而上的组织行为。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