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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1[6]号文 关于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程序及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2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各院、系、部、教学基地:

现将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教学基地必须依据教务处审核后的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排课。教学执行计划管理办法按教务[2008]第10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二、排课及课表编制基本要求按教务[2008]第07号文相关规定。《教学平衡表》、《教学任务书》经各院、系、部、教学基地分管教学的主任审核签名,交教务处审核。

三、教务处统排2010、2011级课表中的部分公共课,具体见《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短计划部分课程学时分配表》(见附表),2010、2011级其他课程及2008、2009级课表由各院、系、部、教学基地编排。

四、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共19周,其中第12周、19周为期中、期末考试周。(2011级不安排期中考试周,18-19周为2011级期末考试周)。各院、系、部、教学基地教务员按已排定的时间、起止周次、合班情况向开课单位下达教学任务。回收教学任务书时,应认真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要求填写表内各项内容。

五、遵照“依托名校办分校”的办学宗旨,各院、系、部、教学基地在任课教师的安排上必须遵循“先本校,再总校,最后其他学校”的原则,择优就近选聘任课教师。各院、系、部、教学基地聘请的兼职教授,按聘任协议约定尽可能排课。

六、本学期第13周星期一至星期五集中排课,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第15周星期五前各院、系、部、教学基地将所排课表交教务处教务科安排教室;第17周星期三前各院、系、部、教学基地到教务处教务科核对课表;第17周星期五前各院、系、部、教学基地将课表送至开课单位。

附表:《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部分课程学时分配表》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务处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