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6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2011】11号文件的统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全面宣传、贯彻、提高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经学校研究,校长批准,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在校园网上公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含辅导员)学习,学校将参照《规范》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单位认真组织并对照《规范》及其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在新学期开学前两周集中组织学习,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规范》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保证《规范》的贯彻落实。
2. 每位教师(包括辅导员)写一篇学习体会(不得少于1000字),2月29日前交各单位办公室汇总后,转交人事处。要求教师在学习体会中结合工作实际,对《规范》深刻认识并进行师德承诺,同时提出加强我校师德建设的建议。学校将其载入个人档案。
3. 学校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评优奖励和培养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师德表现突出的,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严重违反师德的,学校将不予聘用。
希望全校教师更好地遵守《规范》要求,发扬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求实精神,努力提高教师的育人水平与业务技能,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塑造学校的良好师德风范。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