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1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院、系: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缓解物价上涨给贫困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现下达我校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临时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我校贫困学生生活补贴。为做好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按照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补贴期限为5个月。
二、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根据贫困生情况,按照本通知要求,将上级领导的关怀切实贯彻到学生中去,认真做好认定推荐工作,于2012年3月2日前将《湖北省普通高校临时补贴名单备案表》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