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查教学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0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设备管理,顺利迎接学位评估专家进校检查,设备处将于第七周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设备进行清查。
请各教学单位先抓紧自查,仔细核查设备资产账卡物是否一致,设备运行状态是否完好,检查过种中发现问题及时与设备处联系。
本次资产清查时间安排如下表:
周次 | 星期 | 日期 | 清查单位 | 具体时间 |
第7周 | 一 | 基科部、电工电子 |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 |
二 | 经管学院、新法学院 | |||
三 | 信科系、艺术学院 | |||
四 | 计算机系、城建学院 | |||
五 | 自动化学院 | |||
六 日 | 计算机中心、语音中心、多媒体中心 |
备注:时间如有变化,以电话通知为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