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优秀教师参加湖北省2013年“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2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厅 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3年“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鄂教师[2013]5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推选优秀教师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校所有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教师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体力行,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凡推荐师德标兵人选必须获得市(州)级(含同级部门)以上的表彰,但已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和被评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三、推荐名额和方法
各分工会可推荐1名人选,然后经学校统一评选后再推荐1名教师参加全省的评选活动。
四、推荐时限
为保证推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分工会务必于5月17日前将推荐人选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校工会委员会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