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武汉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0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工会的服务宗旨,坚持为教职工做好事、做实事,帮助教职工减轻住院医疗负担,经请示校领导研究决定,由校工会组织教职工参加武汉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
此次活动本着自愿原则,请愿意参加此次活动的在职教职工以分工会为单位登记,各分工会按照校工会统一制定的表格登记,登记表于12月26日前送到校工会办公室。
根据文件精神,在职职工参加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总数的80%的单位才可以参与此次医疗互助活动,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方可参加此活动。因此,学校、原7011工厂退休人员的登记工作请在学校在职教职工的登记活动结束后再开始,退休人员请在通惠社区登记。
校工会委员会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