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4】12号文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本、专科学生学分清理及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4 发布者:cicro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院、系:
根据校教[2014]41号文件规定,请各院系在9月30日前完成本、专科学生的学分清理,对学分未达学籍管理标准的学生做出相应警示或学籍异动,并通知学籍异动学生本人及家长,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于学分清理及学籍异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专科学籍异动对象
1.2011级学生所获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总学分4/5以上(含4/5)者。
2.2012级学生所获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总学分3/4以上(含3/4)者。
3.2013级学生所获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计划应修总学分2/3以上(含2/3)者。
二、各年级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办法
1.对2011级本科、2012级专科已达到学籍异动条件的学生,不办理跟班试读,一律作留级处理。
2.对2012-2013学年度学分清理时跟班试读的本、专科学生,此次清理时仍未达到应修学分要求的,作留级处理。
3.对2012级本科、2013级本专科已达到学籍异动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跟原班试读一次,也可以选择留级。
4.自动离校,长时间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此次清理时,请将离校时间及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三、学分清理及学籍异动工作要求及程序
1.各院系对学生学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2013-2014学年度本、专科生学分清理及学籍异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经院长或系主任审查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2.由各院系总支副书记和学生辅导员将学分清理情况及学校规定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选择学籍异动方式。
3.各院系办公室将学生选择的异动方式汇总,经院长或系主任审查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4.经教务处审批后,各院系按批准方案实施。
5.跟班试读的学生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承诺书,并经家长签字同意,承诺在下一学年学分清理时,如果按所跟班级教学计划进程仍达不到升级标准,作留级处理。
华中科技武昌分校教务处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