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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2】4号 关于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程序及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各院(系)、部、教学基地:

现将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必须依据教务处审核后的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排课。教学执行计划管理办法按教务[2008]10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二、排课及课表编制基本要求按教务[2008]0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教学平衡表》经各院(系)分管教学的主任审核签名,交教务处审核。《教学任务书》经各院(系)分管教学的主任审核签名,交教务处盖章后下发各教学单位。

三、教务处统排2011、2012级课表中的部分公共课,具体见《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部分课程学时分配表》(附后),2011、2012级其他课程及2009、2010级课表由各院(系)编排。

四、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共21周,其中第13周、21周为期中、期末考试周。(2012级不安排期中考试周,20~21周为2012级期末考试周)。各院(系)教务员按已排定的时间、起止周次、合班情况向开课单位下达教学任务书。各院(系)回收教学任务书时,应认真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要求填写表内各项内容。

五、遵照“依托名校办分校”的办学宗旨,各教学单位在任课教师的安排上必须遵循“先本校,再总校,最后其他学校”的原则,择优就近选聘任课教师。各教学单位的兼职教授,按聘任协议约定尽可能排课。

六、本学期第14周星期一至星期五集中排课,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第16周星期五前各教学单位在系统内指定课表;第18周星期三前各院(系)从系统导出课表;第19周星期五前各院(系)将课表送至开课单位。

附:《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部分课程学时分配表》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务处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