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发布者:值班维护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洪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3月6日至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我校开展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如下:
一、内容
(一)学生宿舍、集体宿舍
1.学生宿舍、集体宿舍的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宿舍内固定消防设施、灭火、逃生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学生宿舍、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吹风、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违规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的;使用劣质插座、电线和接线板的;违规使用酒精炉等明火灶具的;门窗、外墙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防盗网;
3、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出租屋
1.按照《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是否依法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义务;
2.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的;
3.消防设施不能完好有效使用,缺少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材的;
4.违反规定乱接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的;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的;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6.违章用火、用电、用气,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二、要求
1.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加强检查督导。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特别是热得快、电吹风、电炉、电热怀、电饭煲等,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插座,人员离开宿舍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3.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橱窗、板报、横幅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以预防火灾基本常识、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和扑救初起火灾基本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4.管理人员要具备“三懂四会”,既:懂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打报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教育。
保卫处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