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聘用(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6 发布者:武昌分校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续签合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加以说明,请签约的教职工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1、合同均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用正楷字由本人填写。
2、本次签约的教师、辅导员签订聘用合同(一);专技、行管签订聘用合同(二);教管、后勤、总务、校卫队等签订劳动合同。请各单位注意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别签订不同类别的合同。
3、合同要求填写的个人信息中,“家庭住址”按现在实际住址填写,“户籍所在地”按照新身份证反面填写,“联系电话”中的“固定电话”请填写家庭电话,并在认真阅读本合同第三十八条内容后填写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在合同的开头和结尾均有“乙方”签字处,请注意填写,不要遗漏,签字日期均为2008 年9 月1 日。
5、签约具体时间:
(1)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合同第一条中聘期时间的止限均填写 8 月 31 日,具体如:“自2008年9 月1 日至 年8 月31 日”。
(2)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在合同第一条中应如下填写: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在 岗位工作,聘期为无固定期,时间自2008 年9 月1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含 ∕ 个月试用期,时间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
(3)如临近国家或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在“至 年 月 日”中则填写具体的退休时间。
6、在合同的第二条中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别填写:
(1)教师:聘用岗位为教师,“从事教学工作”;
(2)辅导员:聘用岗位为辅导员,“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3)专技: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从事实验员(或设备管理、网络管理等具体工作名称)工作”;
(4)行政管理:聘用岗位为行政管理,“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5)劳动合同的聘用岗位按照具体岗位填写。
7、学校各单位发放合同时,领取合同的教职工本人均要在合同聘期表上签字并注明领取时间。
人 事 处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