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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5-05 发布者:万琼 阅读次数: 【字体:

 

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方案

各院系党总支:

根据学校《2015届毕业生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1、工作任务:组织毕业生党员召开专题会议,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党员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说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有关事宜。确定能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并认真准确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办理和发放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清点整理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并移交归档。清点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材料并移交归档。跟踪、登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情况,更换补办不能接转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咨询解答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问题等。

2、工作分工:庞声铎、万琼为全校毕业生党员工作的总负责人,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咨询解答和资料保存等工作。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为本院系毕业生党员工作的总负责人,各院系组织委员为本院系毕业生党员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毕业生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毕业生党员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二、时间安排

1510日前,各院系完成毕业生的党员发展工作。

265日前,组织部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布置(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3612日前,各院系党总支动员布置工作,各毕业生党支部召开毕业生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组织部编印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常见问题解答》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

4615日前,各毕业生党员确定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并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可到【党建在线】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报组织部审查。

5617日前,组织部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6618日前,各院系党总支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到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的手中(领取时必须签名)。

7626日前,各院系将发放介绍信的签名登记表和未发出的介绍信一并交还组织部。过后领取的学生可到组织部领取。各院系到组织部检查和核对学生党员档案材料,准确无误后,领回归入学生人事档案。各院系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资料归入学生的人事档案。

81231日前,因介绍信有误、改派单位、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介绍信遗失情况清楚的,可到组织部补办或更换组织关系介绍信。逾20151231日后,即从2016年元月1日起,一律不予更换或补办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召开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生活会

毕业生离校前,各学生党支部一定要认真组织毕业生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要详细讲解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接转的有关程序和要求,使学生党员认识到党员组织关系就是党员的身份证明,从而高度重视并主动做好自己的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建议会议的内容是:

1、畅谈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体会,畅谈今后的发展感想,并对学校以及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动员和要求党员学生与其工作单位或原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准确确定能够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名称。

3、勉励学生党员离校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

4、告知他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介绍信有效期限内报到接转。接转后,及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返回学校党委组织部(返回的方法最好采用传真或通过中国邮政以平信或挂号信投寄。不要采用快递,以免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具体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南湖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组织部收,联系人:万老师,电话:15308655196,邮编:430064,传真:027-88426111

5、要明确强调,因故不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如组织关系介绍信有误、过期、遗失或者工作单位变更等),一定要在开出时间的6个月以内,回学校重新办理。如果开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学校不再给予重新办理,所造成的任何后果自负。因为《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二)认真填写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

填写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是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院系党总支在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前必须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1.在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前,一定要通知每位毕业生党员确定能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一般情况是:如果毕业生党员有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或者工作单位虽然没有党组织,但要求人事档案必须移交到规定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机构)进行托管的,要求毕业生党员与其工作单位联系,核实能够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名称。如果毕业生党员的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且不接收也不托管人事档案的,或者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原籍市、县、区、街党委组织部(省内转到县级党委组织部,省外转到地级党委组织部),再去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如:原籍是京山县××乡××村的学生,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党组织关系开到京山县委组织部,再去京山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去××乡××村。又如:原籍是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社区的学生,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党组织关系开到洪山区狮子山街工委,再去××社区。如果父母的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同意接收的,党组织关系可以不随同本人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将党组织关系转到父母的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按照省外、省内分别填写。

省外转移。转移至外省单位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的是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委托我校党委组织部填写)的介绍信,其介绍信抬头一般为地(市)级及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或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如:转移至江苏省某高校的介绍信抬头为“江苏省高校工委”,再由江苏省高校工委转到“某高校”;转移至深圳市某企业的介绍信抬头为“深圳市委组织部”,再由深圳市委组织部转到“某企业”或“某人才交流中心”等等。

省内转移。转移至本省单位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的是我校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其介绍信抬头一般为县级及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或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如:转到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介绍信抬头为“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再由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到“法学院”;转移到建始县某单位的,介绍信抬头为“建始县委组织部”,再由建始县委组织部转到“某单位”。

3.填写好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必须交系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经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名并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认真做好党员档案材料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资料的交接工作

1.毕业生党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由各院系到组织部集中领取,并负责装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归档,然后交学校档案馆,由学校档案馆寄送到工作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单位。

2.领取毕业生党员档案时,一定要认真检查并核对准确齐全,归档装袋时,千万不得装错,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谁签字谁负责。

3.凡预备党员的档案必须装有符合填写要求的《预备党员考查表》。

4.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培养考察表等有关培养资料也应整理装入本人档案,便于以后该同学所在的党组织对他继续进行培养和教育。

(四)认真部署,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1.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材料的接转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培训和部署,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接转后,请学生党员按要求将《回执单》返回我部,如传真或寄送到院系,或委托他人带到院系,请各院系及时将《回执单》送到我部,以便及时掌握和统计学生的报到情况。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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