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职工暑期参与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2 发布者:白瑜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新生“报到率”,在“二本”及“高职高专”招生期间,需与档案投到我校的考生“电话联系”(即给考生打电话),确认其最终就读意向。为此,招就处在全校范围内选派30—40名教职工参与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分配如下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与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各5名;
新闻与法学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系各4名;
机关及其它单位:若干名。
二、工作时间
1.7月27日(二本招生期间)前后;
2.8月12日(高职高专招生期间)前后。
具体时间由招就处提前通知每位选派人员。
三、选派方式及注意事项
1.院(系)选派人员由院(系)负责选定。
各院(系)为本院(系)选派人员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及办公电话(座机,一人一部),并指派一名负责人。选派人员名单(注明负责人)、联系方式及选派人员使用的电话号码于7月7日下午5:00点前报招就处宋平(电话18971681598)。
2.机关及其它单位选派人员由招就处选定(欢迎踊跃报名);
3.各单位须选派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教职工担当。
4.选派人员一经选定,工作期间须坚守岗位,听从安排,不得请假,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
招生与就业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