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8 发布者:刘媛媛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8号),学校拟在各教学单位中遴选基础条件好、受益面广、示范性强的实验教学中心,给予专项经费资助,扶持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基础条件好、受益面广、示范性强。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着力建成“七先进一突出”,即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方式方法、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仪器设备配置和安全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模式、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突出的建设成果与示范作用。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还应体现以下要求:
1.资源整合。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充分整合学院之间、学院与企业(事业)单位及行业实验室资源、实践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构建运行高效、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学生受益面广、示范辐射作用强的实验教学平台,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创造有利条件。
2.教研互动。统筹相关教学科研实验室资源,促进教学科研良性互动,实现科研成果向实验教学内容的有效转化。围绕核心课程群,构建产学研结合、符合专业特点的实验课程体系。重点增强面向产品研发、学科交叉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不断调整优化实验教学内容。
3.协同育人。创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加强高校与社会协同育人,促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等相结合,多渠道鼓励和吸引热爱教学工作且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参与实验教学。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目的。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项目的申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性。依托学院的优势特色专业为基础进行建设,突出专业能力培养的区域特色,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
2.产业性。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在加强协同育人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好基础和前景。
3.共享性。实验教学平台运行高效、学生受益面广、使用效益好,资源开放共享程度高。
三、工作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学单位认真对照省教育厅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遴选要求、具体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及要求(详见附件1、2),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中心现有的基础条件、未来的发展规划,在充分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填写《武昌首义学院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3)或《武昌首义学院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4),2015年12月18日前将申报表提交教务处206办公室刘媛媛,12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开展评审和遴选工作,具体安排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