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各考试领取与回收屏蔽仪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 发布者:雷敏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为严肃考风考纪,学校重新购置了一批手机屏蔽仪,已于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内各考试中投入使用,使用后效果良好,促进了我校良好考风、学风的形成。
为了便于管理,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7日起,校内各考试屏蔽仪设备领取与回收工作将由各考场监考人负责(两个监考人的考场由第二监考人负责)完成,并纳入监考人职责进行考核与评估。各考场监考人(或第二监考人)开考前可提前30分钟到十一号楼和十八号楼一楼教师休息室领取屏蔽仪,考试结束后送还至相应教学楼一楼教师休息室。
请各教学单位将以上要求传达到各位监考教师,并督促执行。
教务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