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0 发布者:刘洋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将遴选部分优秀成果参与评选。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老师积极申报,6月2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行政楼204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及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