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30 发布者:刘成义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意识、保持警觉。
近期,我校某生,通过网络平台借贷5000元,因偿还未清,致使该生频遭催缴还款;9月29日中午,借贷公司在南区欲强行将该生带离学校,在学校保卫处的快速干预下成功解救了这名学生,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各单位要以此为例,举一反三,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特别要充分认识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的危害性,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摸底排查、防微杜渐。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摸排,了解掌握学生参与网络不良借贷的情况,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对参与网络不良借贷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并于10月13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本单位学生参与网络不良借贷情况、存在主要问题以及相关建议意见等)报送学生处。
三、深入教育、加强引导。
要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形成良好消费习惯。同时,要教育引导学生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不将身份证及复印件随意转交他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通过10月7日晚点名教育,以集中教育的形式向学生讲清讲透校园网络不良借贷的风险和危害。
四、完善体制、强化联动。
各单位要成立由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分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党员干部为组员的排查小组,广泛宣传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危害,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特别关注贫困生、无法正常缴费的非贫困生;强化家校联系,及时互通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及异常消费行为等情况。
武昌首义学院学生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