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22号文 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发布者:雷敏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考试管理,保证排考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从本学年度开始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末完成下学期的全部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并向师生公布。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考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学任务书中教师提出的建议考试时间,考虑学生的学业负担,统筹安排,制订学期内全部课程的考试安排。本学期末安排下学期全部课程考试的时间(不安排地点、监考人员),下学期第5-9周安排非考试周课程考试地点、监考人员,下学期第15-17周安排期末考试周课程考试地点、监考人员。
2.由教务处统一编排的公共课程,课程考试的编排由教务处在公共课程排课工作完成后进行,其他课程考试编排由各院系在全校排课工作结束后进行。
3.全部课程考试时间可供学生、教师在教务MIS系统中查询。
4.考试课程和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请填写考试调整申请,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
二、具体的工作安排
1.第12周周五前,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将归口本单位的所有公共课程《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不含时间),非考试周公共课考试与期末考试周公共课考试分开制表。
2.第13-14周,教务处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并下发给相关院系教务员。
3.第18周,各院系教务员根据教务处安排的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本院系所有专业课考试时间,并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存档备案,非考试周与期末考试周专业课考试分开制表。
4.第19周,各院系教务员将考试时间录入教务MIS系统。
5.2016-2017-2学期第5-9周,安排非考试周考试地点、监考人员及巡视评估人员。
6. 2016-2017-2学期第15-17周,安排期末考试周考试地点、监考人员及巡视评估人员,并将期末考试手册下发至各部门。期末考试周起止时间:第18周周一(6月19日)至第19周周六(7月1日)。
三、注意事项
1.排考工作严格按照校教[2014]42号文(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一般在课程结束一周后安排考试,不超过两周,以便留给学生充足的时间进行复习。
3.原则上同一专业班级两场考试之间,需至少间隔一天,如因考试课程太多无法间隔,可每天安排一门(两门课程之间须间隔两个时间段),不允许同一专业班级同一天安排两门课程考试。
4.重修报名结束后,应将重修考试学生加入正常考试之中。
武昌首义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