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青年骨干教师聘期满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院人〔2016〕2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中青年骨干教师聘期满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如实填写《中青年骨干教师聘期满综合情况汇总表》(附件一)、《中青年骨干教师聘期满考核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复印件、参加会议及培训证明、参加课题情况证明等),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以上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整理并用透明文件夹装好,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相关考核资料交至人事处。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肖莹。电话:88426041。
附件:
1.《中青年骨干教师聘期满综合情况汇总表》
2.《中青年骨干教师聘期满考核表》
人 事 处
2017年3月16日